三沙专利申请的可选方式
作者:三沙宝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6 08:50:17
有时要商标权,这个时候,是注册好还是转让好啊,转让快,但是毕竟不是自己注册的,不一定是自己要的,三沙商标注册时间长,目前至少要一年才能拿到商标注册证,并且不一定会成功。那么,商标转让划算吗?
商标转让是要成本的,很多企业在公司的运营中,都会碰到这个问题,到底要不要转让商标呢,这就要从商标转让的成本说起,在提到商标转让时,首先要考虑为什么要转让商标,不同的环境,对应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首先一种情况,就是自己相中了一个好的商标,并且这个商标也切合自己的项目,但是被人家注册了,这个与网络上的域名有点类似,这个时候,想要取得商标权,就只有转让了。那么这样的成本一般都会比较高,当年的ipad转让中是6000万美元,按当时的汇率,4个多亿啊。但是这样转让过来,可以使项目更加名实相符,其实是划算的。比投广告的效果要强多了。
第二种情况,就是应急性的商标了,比如要进驻电商平台,而这电商平台,对商标是有要求的,没有商标进不了,如果这个时候,去注册商标的话,由于目前至少还要一年时间,那么时间来不及了,而转让就可以分分钟钟解决问题。又如一些商品,比如药品,没有商标,不能销售与生产,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商标,注册又来不及的情况下,就只能转让,相对而言,由于只是应急,对商标名并没有太多的要求,所以费用相对就便宜一些,一般也就是几万元左右。
第三种情况,就是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了,比如国企重组之中,商标要转让,这些很多是行政命令式的,转让成本不好统计的。还有就是继承转让,比如某人把自己的商标转让给自己的儿子,这些都是比较特殊的情况,成本要看具体的情况了。
一般情况下,转让都是由商标代理来协助完成,当然,如果转让方与受让方都懂商标法的话,也可以自行办理,但是术业有专攻,自己如果不太懂的话,到时转让可能会被驳回。
对于三沙商标注册来说,要深知一个好的品牌代表的是企业的形象,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毕竟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好的商标代表的是企业的形象,对于企业来说,品牌的名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品牌联想,并对产品的销售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于企业来说品牌名称的好坏影响到品牌文化的推广,一个优秀的品牌名称可以增强品牌的信赖感、品质感,提高品牌的溢价能力,对于商标的设计来说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司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商标注册申请中商标设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商标自身的设计是企业成功的第一步,对于企业而言一个好名字是成功的第一步,一个理想的品牌名字,一定是经过大海捞针般的搜寻、字斟句酌地思辨、千锤百炼地提升、锲而不舍地追求才得来的,同时需要了解的是要想打造过硬品牌必须提升品牌的文化内涵,最重要的营销决策就是给产品取一个好的名字,企业还是产品,拥有一个恰当的名字,将能极大提升品牌的价值空间,毕竟好的商标名称最终所产生强大营销拉力,以更具效率、更低成本的传播实现销售力的突破与增长,好的品牌名称可以推动现实的销售的增长,甚至在一定程度引领未来的消费理念,所以购买一个好的商标对品牌发展是相当重要的,虽然购买一个好的商标价格较贵,但是后期能够更好的打响品牌,创造更多效益!
商标设计是商标创意的体现和表达,是用艺术手段将商标构思具体化、成果化。
(1)商标设计的原则一:切忌模仿,步人后尘,模仿或部份模仿他人商标,将会使自身的商标失去独创性,如他人在酒类商品上已注册了红楼梦商标,你再申请红楼梦情、红楼世家或醉红楼等,不仅失去了独创性,注册申请也很难核准。
(2)商标的设计原则二:繁简适中,易读易记,既要充分考虑易于识别和记忆,又要注意文字或图形太简单,而失去显著特征。
(3)商标的设计原则三:暗示特点,体现创意,体现创意,要与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相联系,使人能联想到商品或服务特点,把商标构思的立意充分体现出来。
(4)商标的设计原则四:结合装璜,主次分明,商标要与包装装璜设计相协调,不能将商标设计成纽扣式,置于不显眼的位置,商标应在包装上占据突出的中心位置,整个装璜的设计要以商标为核心,切忌喧宾夺主,否则,这样是很难以发挥商标的购物导向作用。
对于商标的设计来说既然大家都意识到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对于商标的注册也是很看重的,前期也都是下了很大的公司,而像我们所介绍的,商标自身的保护制度也是通过授予商标权人使用商标来标示其商品或服务(以区别于其他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独占权,或者是许可他人有偿使用,来实现商标权人的经济利益,从目前来看商标注册的保护期为10年,但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续展注册延长商标的保护期限,续展注册没有次数的限制,等于说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十年之后要想继续使用该商标,还是的给商标进行续展。
对于申请专利减免费用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享受减免的费用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减免专利申请的费用:
(1)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也就是年收入在4.2万以下的个人才能减免专利申请的费用。
(2)上一年度企业要缴纳的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才能减免申请专利的费用。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营利性的科研机构也可以减免申请专利的费用。
(4)如果是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是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的,也需要符合以上的规定才能享受减免申请专利费用。
申请专利可以减免的费用有4项:
(1)可以减免申请费用。不过减免的申请费用中不包括公布的印刷费用和申请附加费用。
(2)可以减免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用。
(3)可以减免6年的专利年费。
(4)可以减免专利申请的复审费用。
专利申请的一般流程和三沙商标注册申请的一样,都是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才能申请下来,申请的流程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授权后颁发了专利证书,一枚专利就申请成功了。
自2016年9月1日起,出台了《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也就是说,从2016年9月1日开始申请的专利,可以减免相关的专利申请的费用了。
专利申请费用减缴比例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前述收费的70%。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费用减缴的,需根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类型,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第八条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然而,对于实际混淆在混淆侵权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们还存在分歧。
尽管实际混淆并不是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是毫无疑问,如果原告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消费者在购物中发生了实际混淆,就很有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的行为确实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有的法院就特别青睐实际混淆的证据,认为这种证据既然表明消费者已经发生了混淆,混淆可能性也就无须再证明。
不仅有观点认为实际混淆证据能够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而且有法院认为,如果三沙商标注册人无法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恰恰说明消费者不存在混淆可能性,被告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这从反面更加强了实际混淆证据的效力。实际上,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如果系争商标在市场上共同存在一段时间之后,消费者依然没有发生混淆误认,就说明消费者已经能够正常地区分两个商标,被告也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显著性的基本理论,商标可以分为臆造商标、随意商标、暗示商标、描述性词汇和通用名称。其中,臆造商标、随意商标和暗示商标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不必证明其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而描述性词汇不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要主张其商标权,需要首先证明该描述性词汇已经具备了第二含义,消费者将其识别为商标。而在侵权诉讼之中,如果商标权人的商标是描述性词汇,商标权人又能够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表明其商标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
这是因为,只有商标权人的描述性标识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消费者才将之视为商标,而只有商标权人的标识成为了商标,才可能遭致侵权人的仿冒,导致消费者混淆。因此,当商标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市场中的消费者已经发生了实际混淆,就恰恰说明了其商标已经成为侵权人牟取非法利益的对象。
实际混淆在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中居于重要的地位,甚至能够决定混淆可能性的成立。同样,如果商标注册人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混淆的存在,往往法院会推定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不存在,被诉侵权人也就不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实际混淆还是商标权人证明商标获得第二含义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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