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企业商标转让类型有哪些?
作者:三沙宝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3 08:10:51
按规定注册一件商标,从查询-申请-核准-公告-发证,最快需12个月左右,有异常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国家商标局早已取消了“指定代理机构”,尤其是在2003年之后,任何经过工商部门合法登记和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可以合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有家公司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遇到了一件纳闷事,说公司请了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商,申请4个类别的三沙商标注册,结果代理商却告知公司,有另外一个地方的公司准备在网络注册他们公司的商标。后来又说公司其余没注册的40个类别,也被另一个公司在网络上提交了申请,申请若被受理,公司的商标申请就可能面临被驳回的窘境。后因这家公司及时咨询了有关机构,这场商标代理骗局才未能得逞。
商标代理骗局目前可分为4种情形目前商标代理骗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4种情况:
1、谎称“有人欲将你的企业字号申请商标注册,我们可为你公司保留优先申请权,如你公司不需将企业字号申请注册商标,我们将提交对方的申请。”工商部门提示:“抢注商标”情节实属捏造,保留“优先权”子虚乌有,广大企业谨防上当。
2、谎称“收到商标局发出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就等于取得了商标专用权”。工商部门提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注册申请已经被商标局受理,商标核准注册应以《商标公告》为准。成功注册一件商标一般至少需要一年时间。
3、谎称是“商标局或地方工商局的注册中心、直属机构、授权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工商局提示:申请商标注册是企业的自主选择,工商部门不会要求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更不会招揽商标注册代理业务。
4、谎称能“保证成功注册”、“加急”、“优先”办理商标注册。工商部门提示:商标注册要经过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核准注册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商标代理组织的上述承诺系无效承诺。
由于三沙商标注册涉及到专业的商标法律和知识及长期经验的积累,所以如果想要快人一步建议朋友们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在办理。企业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无非有两种途径办理:
一、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大厅窗口办理注册商标申请;
二、申请人可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是由于商标注册涉及到专业的商标法律和知识及长期经验的积累,所以如果想要快人一步建议大家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在办理商标申请注册时,有着众多突出的优势。
1.节省时间商标要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需要经过商标形式审查、商标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问题,如形式审查中存在申请资料不全问题,实质审查中存在商标缺乏显著性等问题,该商标就不会被核准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作为一项专业性甚强的工作,商标代理机构可以为商标申请人提供耐心、细致、全面的咨询服务,可以为商标申请人制作完备的商标申请资料,可以为商标申请人检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近似、是否缺乏显著性等问题,可以极大的节省商标申请人时间。
2.节省成本虽然个人办理商标注册业务,只需要付国家商标收取费用600元,成本低。但是,个人需要直接到工商总局注册,来回奔波,住宿,吃饭等各种费用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少的开支。尤其成功率不能保证,有时候可能因为自己专业知识不足造成商标申请被驳回。委托代理公司虽然会多花一部分费用,但是商标注册各项环节有了保证,综合起来是一种比较经济的方式。
3.成功率高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就像我们做指甲要去美甲店一样,所以商标注册也是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众所周知,商标代理机构比较熟悉商标注册流程以及商标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帮助商标申请人详查商标局数据库,有代理机构帮助申请人判断把关,可以有效的规避注册中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商标国际注册的效力是指自商标国际注册之日起,商标在各有关成员国所得到保护,与它在那些国家直接注册所得到保护是完全一样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效力可分为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和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
(1)商标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商标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主要是指,商标一经国家注册并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通知被指定保护的有关成员国后,该商标的指定应视同直接到这些有关国家申请;若这些申请未被驳回,则商标国际注册在这些有关国家所得到的保护,应视同直接得到这些国家注册保护。
(2)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效力是指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获得的保护,如何扩展到有关的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争议撤销是指商标获得注册后,因为某些法定的原因,被提起争议,致使该商标被撤销,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使用如下13种情形的标识作为注册商标属于不当注册,在商标争议中会引起商标撤销可能。
(1)同我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识、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10)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11)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12)缺乏显著特征的;
(13)使用不当的三维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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